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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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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思特翻译培训:以句为单位的翻译方法
来源:网络      作者:迈思特英语
        作者写文章或者写书,是一句一句地把自己的思想感情表达出来的。同样的道理,译者翻译文章或者翻译书,也是一句一句地把作者的思想感情传达出来的。
  句子是由词和词组按照一定规则组成,能够表达一个完整意思的语言单位。每个句子都有一定的语调,句与句之间有较大的语音停顿。一般说来,在可能的情况下,认真追循原文的句式和句法结构,往往能更准确地把握作者的思想轨迹,更准确地传达原文的意思。因此我们主张,译者在传译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原文的主位(意义)推进方式,力求主次有序,而不是从心所欲,随意颠倒。例如:
  1. It happened in one of those picturesque Danish taverns that cater to tourists and where English is spoken.
  丹麦有一些风景如画的小旅馆,里面备有酒食招待游客,人们都说英语;我们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家小旅馆里。
  这本是一个故事,作者开门见山便说“故事发生在一家小旅馆里”,然后再说明这种小旅馆的特点。译文恰恰给翻了个个儿,先介绍丹麦有什么样的小旅馆——颇有点旅游指南的味道,然后再转到“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家小旅馆里”,不仅违背了作者的运笔思路,颠倒了原文的主次,而且写出的译文也略显累赘。依笔者之见,此句若循着原文的结构翻译,效果可能更好一些:故事发生在丹麦的一家雅致的小旅馆里;这种小旅馆备有酒食招待游客,而且讲英语。
  有的翻译者不大重视分析句中各成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动起笔来喜欢“不拘小节”,殊不知“潇洒”之中容易引起语义的偏离。例如:
  2. People began drinking in their own homes because, after 1920 , that was the only legal place they could drink.
  1920年以后,人们开始在自己家里喝酒,因为那是他们可以喝酒的惟一合法场合。
  从原文来看,作者并未说明美国人是什么时候开始在家里喝酒的,after 1920放在because引起的状语从句中,意思是说:美国国会于1919年批准禁酒法案,从1920年起(直至1933年),美国人就不能在公开场所饮酒了。所以,这句话的严谨译法应该是:人们开始在自己家里喝酒,因为1920年以后,那是可以喝酒的惟一合法场所。
  在低于句子的层次中,以词为单位是不足取的,那样容易导致“字对字”的机械直译,但我们认为“意群"(sense group)是个很好的参照系,译者可以根据意群来传译。例如:
  3. ... and the respect which he felt for her high rank, and his veneration for her as his patroness, mingling with a very good opinion of himself, of his authority as a clergyman, and his rights as a rector, made him altogether a mixture of pride and obsequiousness, self-importance and humility.
  译文一:……他看到他的女恩主地位颇高,便悉心崇拜,倍加尊敬;另方面又自命不凡,自以为当上了教士,该有怎样怎样的权力,作为一个教区的主管牧师,又该享受怎样怎样的权利,于是他一身兼有了骄傲自大和谦卑顺从的两重性格。
  译文二:……他一方面敬仰凯瑟琳夫人的崇高地位,尊崇她作为自己的女恩主,另一方面又非常看重自己,珍惜自己作教士的权威,作教区长的权利,这一切造就了他一身兼有傲慢与恭顺、自负与谦卑的双重性格。
  这是一个结构比较复杂的句子,中间用六个逗号分隔成七个言语片断,我们可以大致称其为七个意群。译文一没有照原文的意群来传译,而是采取了“自由拆合法”,将全句译成了九个小节,特别是将原文最后四个名词打乱顺序,合并为二,难以凸现柯林斯两相矛盾的性格特征。译文二则遵照原文的七意群来传译,取得了跟原文一样的节奏,特别是最后的“一身兼有傲慢与恭顺、自负与谦卑的双重性格”,采取了跟原文相对应的两对反义词,突出了柯林斯媚上傲下的性格特征。
  有时候,作者为了取得某种效果而刻意创造的某种特别的句式,如果在译文中能恰当地采用过来,而又不违背汉语的基本规律,那就应该尽量采用,以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例如:
  4. On the morning of a fine June day, my first bonny little nurslings and the last of the ancient Earnshaw stock, was born.
  译文一:6月份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厄恩肖这个古老世家的最后一代继承人出生了,这是第一个我亲自喂养的孩子。
  译文二:六月份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要抚养的第一个小宝宝,也是古老的厄恩肖家族的最后一根苗,出世了。
  有的语言学家对《呼啸山庄》中的这句话做过文体分析:“这句话开头先点出事件发生的时间,然后用较长的两个名词词组说明所涉及的人物,最后两个词点出发生了什么事。这种句式易于产生悬念。”我们再看看两个译文。译文一打乱了原文的句法结构,原文所具有的悬念也就荡然无存;而译文二尊重了原文的句法结构,从而保留了原文所具有的悬念。
  我们所说的尽量追循原作的句法结构,指的是在一般情况下;但在英语中,我们又经常遇到一些跟汉语大相径庭的句子,这样的句子“曲里拐弯”,又长又复杂,如果还要坚持原封不动的“对译”,往往会使译语读者感到费解。因此,译者经常要把英语的句法结构改造成汉语的句法结构。
  例如:
  5. While the present century was in its teens, and on one sunshiny morning in June, there drove up to the great iron gate of Miss Pinkerton’s academy for young ladies,on Chiswick Mall, a large family coach, with two fat horses in blazing harness, driven by a fat coachman in a three-cornered hat and wig, at the rate of four miles an hour.
  当时我们这世纪刚开始了十几年。在六月里的一天早上,天气晴朗,契息克林阴道上平克顿女子学校的大铁门前面来了一辆宽敞的私人马车。拉车的两匹肥马套着雪亮的马具,肥胖的车夫戴了假头发和三角帽子,赶车的速度不过一小时四英里。
  这是英国小说《名利场》第一章的第一句话,如果照原文的结构如实译来,上来先是一个“当……的时候”,接着是一个头绪繁杂的长长的主句,其结果势必别别扭扭,不堪卒读,败坏读者的阅读兴趣。译者根据汉语的习惯,将译文分成三句,条理分明,文从字顺,读来犹如行云流水。
  翻译英语的主从复合句,对于中国人来说,确实是一个挑战。因此,有的翻译教材辟出专章探讨英语主从复合句的翻译技巧。鉴于定语从句有限制性、非限制性和特殊性定语从句之分,而状语从句又分为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目的、让步、条件、比较等关系,细说起来真会令人眼花缭乱。在此,我们不准备去细说英语从句的翻译,而只想向初学者介绍英语复杂句翻译的两个“诀窍”:一是摸清时空关系,二是摸清逻辑关系。所谓的时空关系,指的是时间和空间的前后顺序;而所谓的逻辑关系,指的是事物或行为间存在的前因后果、假设、让步等关系。作者所写的句子无论有多长、多复杂,译者只要理清各成分的前后次序或彼此间的逻辑关系,就能确保译文秩序井然、条理清晰。